
各位北京的无人机爱好者、从业者注意啦!为配合 5 月 1 日正式施行的《北京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规定》,北京市公安局近日发布了 3 部配套管理文件,从登记管理、存储安全、特殊应用保障三个方面明确了具体要求。新规既筑牢了首都低空安全防线,也为合法合规的飞行和应用留出了空间,赶紧看看哪些和你有关!
🔍 所有在京无人机都要做这件事 7 月 31 日是最后期限
新规明确,所有在京使用、存放的无人机,都必须完成公安机关的信息核实。
谁需要核实:只要你的无人机在 2026 年 4 月 30 日前已经完成了国家层面的实名登记,并且你是北京户籍、持有北京居住证 / 工作居住证,或者你的公司是在北京注册的,都需要办理。
怎么核实:带上身份证和无人机,去你居住地的派出所就行;不方便的话也可以和派出所约好上门核实。只有公安机关已经掌握了全部信息的无人机,才可以通过电话核实。
划重点:2026 年 7 月 31 日是最后期限!没有在这个时间前完成信息核实的无人机,不能再在北京存放和使用,必须自行转移出京。
另外提醒大家,如果你的无人机卖了、丢了、坏了,或者以后不在北京用了,记得及时去派出所办理信息变更或核销手续。
📦 家里放 3 架以上无人机 要符合这些存储要求
很多人不知道,家里放太多无人机也有规定!新规明确:同一地址存放无人机整机超过 3 架,或者核心部件超过 10 件,就必须按照要求建设专门的存储场所。
这里的 “同一地址” 范围很广:包括家里的多个房间、和别人合租的房子,甚至学生宿舍的单个房间都算。
存储场所必须是独立的房间,不能用活动板房;要装 3 级以上的防盗门,窗户要么全封死,要么能从里面完全锁好。
必须安装 24 小时视频监控,覆盖出入口和窗户,录像要保存 90 天以上,并且要接入公安机关的系统。
还要有专人 24 小时值班,建立详细的出入登记和无人机流向台账,所有台账都要保存 1 年以上。
重要提醒:2026 年 8 月 1 日起,没有通过公安机关安全评估的存储场所,一律不能存放无人机及其核心部件。
✅ 这些合法需求有绿色通道 不用一刀切
新规不是 “一刀切” 的严管,对于确有必要的无人机应用,专门设立了特殊保障通道。
反恐维稳、抢险救灾、重大活动等公共安全需要;
学校教学、科研机构研发、企业生产需要;
农业、林业生产需要;
体育训练和比赛需要。
正文概要
《北京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规定》
基本信息:2026 年 3 月 27 日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,2026 年 5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,是北京首部专门规范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,构建了 “飞行 + 生产 + 销售 + 运输 + 存储” 全链条监管体系。
一、核心立法原则
坚持 “安全第一、严管为主、兼顾需求”,既筑牢首都低空安全防线,又为公共安全、教学科研、生产生活等合法必要应用预留空间,实现安全与发展的平衡。
二、飞行管理:全域管制 + 专门场地
最严飞行要求:北京市行政区域全域划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,所有室外飞行活动均需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
专门飞行场地:将在延庆区划定专门飞行场地,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适时有序开放
三、全链条严格管控
1. 生产环节
禁止非法生产、组装、拼装、改装无人驾驶航空器或者破解其系统
核心部件纳入监管:市经信局制定《无人驾驶航空器核心部件名录(试行)》,将机身结构、飞控、通信、动力四大系统的 17 种核心部件纳入管理
2. 销售与出租环节
全面禁售禁租:不得向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、出租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其核心部件
3. 运输环节
全面禁运进京:禁止通过铁路、民航、道路货运、寄递、省际客运、私家车等任何方式运输、携带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其核心部件进入北京
唯一例外:已完成实名登记和信息核实的无人驾驶航空器,由其所有者本人携带的除外
4. 存储环节
全域禁新建:全市禁止新建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其核心部件存储场所
六环内禁设:禁止在六环路(含)以内设立上述存储场所
触发监管阈值:同一地址存储整机≥3 架或核心部件≥10 件即认定为需强制监管的存储场所,3 架以内可自行存放
“同一地址” 范围:包括同一单位多幢建筑 / 多个房间、个人住宅多房间、多人合住房屋、学生集体宿舍单个房间
四、信息管理:实名登记 + 公安信息核实
1. 双重登记要求
第一步:2026 年 4 月 30 日前,所有现有无人机必须完成国家层面的实名登记和激活
第二步:2026 年 7 月 31 日前,完成公安机关的信息核实(仅面向在京合法居住的自然人或在京注册单位)
2. 未完成核实的处置
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信息核实的无人机,所有者必须通过转移出京等方式自行处理
3. 后续管理
已核实无人机发生所有权变更、丢失损毁、不再存放于本市的,所有者需主动向公安机关报告,办理信息变更或核销手续
五、特殊保障:合法需求有通道
明确 4 类情形可享受购买、运输、存储的特殊保障,经上级主管部门初审 + 市公安局安全评估通过后执行:
反恐维稳、抢险救灾、重大活动等公共安全工作需要
学校、科研机构、生产企业的教学、技术研发、生产需要
农林业生产需要(六环外划定专门作业区域,限定机型参数)
体育训练比赛需要
六、配套文件体系
北京市公安局及相关部门同步制定了多部配套文件,确保法规落地:
北京市公安局 3 部核心配套文件(5 月 1 日同步施行):
《北京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特殊保障规定(试行)》
《北京市无人驾驶航空器存储场所管理规定(试行)》
《北京市无人驾驶航空器信息核实办法(试行)》
其他部门配套文件:
市经信局《无人驾驶航空器核心部件名录(试行)》
市体育局《北京市航空模型运动管理规定(试行)》
市农业农村局、市交通委等部门专项管理办法
以下是附件概要
1、《北京市无人驾驶航空器特殊保障规定(试行)》
核心:明确4 类可豁免常规限制的特殊场景及申请审批流程,兼顾安全与必要应用。
特殊保障适用情形
反恐维稳、抢险救灾、重大活动工作需要;
学校、科研机构、生产企业的教学、技术研发、生产需要;
农林业生产需要;
体育训练比赛需要。
注:调用、购买无人机服务参照执行;农林业、体育领域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。
申请审批流程
初审:先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(市属单位→对应委办局;区属单位→区政府;无上级生产单位→市经信局;无上级科研单位→市科委);
复审:初审通过后汇总发函至市公安局,由市公安局开展安全评估(必要性、安全措施等),可联合相关部门评估;
批复:评估通过后市公安局复函同意并抄送相关单位,不合格则反馈整改意见。
其他要求:市公安局建立专用信息系统;明确工作人员违法违规的追责条款。
2、《北京市无人驾驶航空器存储场所管理规定(试行)》
核心:划定需强制监管的存储场所范围,明确人防、物防、技防及管理制度标准。
强制监管范围
同一地址存储无人机整机≥3 架或核心部件≥10 件的场所,
包括:同一单位的多幢建筑、同一建筑内多个房间;
个人一套房屋的多个房间、多人合住房屋、学生集体宿舍单个房间。
硬件设施强制标准
场所:独立专用房间/ 仓库,禁止使用拼接式板房;
门窗:安装3 级及以上防盗安全门;窗户(含天窗)全封闭或可从内部完全锁闭;
监控:覆盖出入口、窗户,24 小时实时监控,录像存储≥90 天,必须接入公安机关相关系统。
管理制度要求
明确存储负责人,实行24 小时专兼职值班值守;
建立定时巡查、出入人员登记、无人机及核心部件流向登记制度,所有台账保存≥1 年;
制定盗窃、非法侵入等应急处置预案,定期培训演练。
安全评估要求
改造完成后向属地公安分局申请评估,3 个工作日内出具意见,评估结果报市公安局备案;
不合格需整改后重新评估;2026 年 8 月 1 日前未完成评估或评估不合格的,不得存储。
3、《北京市无人驾驶航空器信息核实办法(试行)》
核心:明确在京无人机信息核实的对象、方式、内容及未完成核实的处置要求。
核实对象(需同时满足)
2026 年 4 月 30 日前已按国家规定完成实名登记;
所有者为在京合法居住的自然人(本市户籍、持居住证/ 工作居住证等),或在本市注册登记的单位。
核实方式与渠道
方式:自行前往、公安机关上门核实;电话核实仅限公安已掌握所有者及器具信息的无人机;
渠道:自然人联系居住地派出所,单位联系办公/ 经营地派出所。
需提交材料
自然人:有效身份证件+ 在京合法居住证明;
单位:指定管理人身份证明+ 营业执照 / 法人证书(国家机关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)。
核实核心内容
所有者信息(自然人身份/ 居住信息、单位及管理人信息);
无人机信息(实物、唯一产品识别码、品牌型号、存放地点、实名登记情况)。
关键时间节点与后续管理
2026 年 7 月 31 日前:未完成信息核实的无人机,所有者需通过转移出京等方式自行处理;
已核实无人机发生所有权变更、丢失损毁、不再存放于本市的,需主动向公安机关报告,办理信息变更或核销。
法律责任:拒绝配合、阻碍核实或提供虚假信息的,将依法依规处理;公安机关对获取的信息严格保密,保障信息安全。
